年内,部分试点省份的医保患者,有望跨省就医并享受即时结算,不用为医药费报销往返奔波。
前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问题,获得专门阐述。通知要求,由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总结实践经验,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
2009年曾提“异地就医结算”目标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并存,城乡居民总参合率维持在95%以上。虽然接近“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但上述各项医保,特别是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统筹层次偏低,多数省份、地方的统筹层次停留在地市,甚至区县一级,造成医保患者跨区出县就诊,医药费报销受限,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迁徙矛盾日益凸显。
在一些外地务工人员集中的省份(地市),农民工持有家乡的新农合,在务工地看不起病,只能硬扛或在城乡接合部黑诊所就诊。而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越来越多随儿女异地养老的外省老人,因为医保制约的看病难、看病贵负担也正在加剧。
针对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反映强烈的医保关系接续和医改就医报销问题,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就曾提出“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异地就医结算”明确时间表
时隔4年,“异地就医结算”的医改目标有了全国性的细化方案和时间表。前日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细分为26项任务。
其中第5项,要求分管三项基本医保制度的人社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携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内容包括,统一规划,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金统筹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级统筹;总结实践经验,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