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向媒体通报“练摊体验”活动调查情况。通报会上,武汉城管方面有关负责人强调,城管练摊是一种体验式执法、柔性执法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收获,在全国城管战线已成为一种“正能量”。
6月16日,有网友发帖称,武汉市洪山区一名城管队员“白天执法、晚上占道摆摊”,并附上照片,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6月17日、18日,武汉市城管局先后两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练摊城管”是“体验式执法”,公布了“练摊日记”,并表示将适时形成调研报告。(本报视点版6月18日、19日先后予以报道)
时隔37天后,洪山区城管局正式对外公布调研成果——《关于“练摊体验”活动的初步收获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一份8页A4打印纸的报告。
报告称,体验活动从今年5月13日开始,两位同志(指洪山区城管局工作人员桂文静与杨希)参加,“这是我们对柔性执法方式的一次全新探索,最终目的是为探索占道夜市进行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方法提供有益的参考”。
通过梳理摆摊城管接触到的200余名流动商贩,报告指出,这些人员摆摊的原因有3种:为生活所迫、自主创业者、无聊好玩打发时间或捞外快的。
对夜市占道经营屡治不止的原因,报告分析认为,原因有4个:占道经营夜市入市门槛低,有稳定市场;弱势群体谋生首选之道,消费群体也主要是弱势群体;正规经营场所满足不了经营需要,经营门面收费高;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经营场所缺乏。
报告还对做好夜市占道经营治理工作提出5点思考:对购物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加快各类市场的建设;规划设置限时经营的便民市场,改变小贩流动的经营方式;实行持证经营,部门联动治理机制;提高城管执法水平;进一步倡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
“练摊是有收获的。”洪山区城管局局长赵扬认为,把体验练摊的理念付诸了实践,形成报告;此外,还对洪山区城管局各执法中队的工作进行了暗访,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
赵扬还表示,洪山区城管局的“练摊体验”活动,已成为一种“正能量”,在全国为城管战线树立了一个正面形象,将以此为契机,鼓励各个中队,特别是执法中队等探索实践更多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通报会后,作为“练摊体验”活动的当事人,桂文静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仍继续城管执法工作,媒体的过分关注让自己的个人生活受到了一定影响,但目前好多了;体验之后最大的收获是,夜市占道经营的整治不是城管一个部门能解决的事。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参加今天通报会的人员,不仅有“练摊体验”的城管工作人员桂文静与杨希,还有小商贩代表、市民代表、专家代表等各1人。
华中科技大学舆情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华教授是专家代表。他指出,城管工作难度很大,零零碎碎有100多项职能;社会关注度高,城管一件小事都可能演变成舆论焦点。
“从严格意义来讲,我们的城管是一种非法治化的生存,缺乏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位。现在缺乏一个城管法,城管到底干什么(没有明确)。对于现在城管做的事情,用个形象说法,就是‘小马拉大车’,做了这么重要的事情,但自己的法定地位、法定权限并不十分清晰;相反,现在是把所有难办、所有不好办的事情都往城管这里推。”王国华认为。
今年3月1日,国内首部“大城管”法规——《武汉市城市管理综合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对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洪山区城管局党委书记李运祥指出,其实,关于城管执法队员如何整治夜市占道经营的业务规范早就有了,“只是不管用”。
“碰到强行摆摊的,你劝说不能(在这)摆,他会回你一句,那你给我找位子来摆。劝不下来,你说帮他搬(摊),这往往会出事儿——一句‘城管打人’之类的话,弄得你就下不了台。”李运祥无奈地说。本报见习记者刘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