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根据《通知》,新政策下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个人缴费金额将从每人每年80元上调至120元,非从业居民从每人每年480元上调至600元,老年居民从每人每年500元上调至800元。
《通知》征求意见稿将于7月25日至8月13日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上调300元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视员郑玉华介绍,《通知》提出了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新标准,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各级政府资助320元;非从业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20元,其中个人缴费600元,各级政府资助320元;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个人缴费800元,各级政府资助1000元。新筹资标准将于2013居民医保年度起执行。
医保缴费标准前后对比(单位:元/每人每年)。制表:钟哲
另一方面,居民医保费的征缴模式也作出了调整。根据《通知》,在新医保政策出台以后,居民医保费将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经办一体化;在校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将按规定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统一由学生所在学校代收代缴。
《通知》还规定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交。
缴费标准涨幅为何如此大
根据《通知》,在新医保政策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需个人缴纳600元,几乎相当于两倍的政府资助金额(320元),为何这次的缴费标准上涨幅度如此之大?面对记者的疑问,郑玉华表示,非从业人员是主力劳动人群,应该有缴纳医保费用的能力,而且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鼓励非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建立长期劳动关系的作用。
郑玉华还补充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剧、心脑血管疾病及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发生率增高、医疗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使用等等,都导致居民医保基金的支出不断增加。数据显示,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往年已出现缺口,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之前医保基金出现的缺口全部由政府给予补贴。(详见本网此前相关报道:《广州居民医保缺口七成政府买单未来仍可能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据了解,广州市居民医保制度自实施以来一直未调整,而政府资助部分已分别于2009年、2010年、2012年调高了3次。据郑玉华介绍,为实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在逐步提高政府资助标准的同时,个人缴费水平应要进行同步调整。在本次调整以后,广州市居民医保基金将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未来,医保基金筹资标准仍将随实际情况而提高,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城乡医保一体化是建设“大病医保”的前提
据郑玉华介绍,市人社局预计在2015年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合并,真正实现居民医保城乡一体化。一体化完成后,医保筹资标准初步计划实行“一标多档”制度,即一个标准,分多个档次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进行筹资。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医疗保险处李程处长介绍,备受关注的“大病医保”制度建设有几个重要前提,包括居民医保城乡一体化、制度运作良好、没有资金缺口等,因此广州市暂时还不具备建设“大病医保”的条件。
据了解,在现行的广州市居民医保政策中,保障范围已包括了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四大块,参保人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20.7万元。
提醒:新政出台记得补缴差额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居民医保新政策出台前,参保人员可先按2012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预缴;待居民医保新政策出台后,已按2012年度缴费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员须补足个人缴费的差额部分,否则将不能享受新的医保待遇。(冯芸清 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