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举措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低保家庭孩子补千元
低保家庭毕业生均可领1000元求职补贴 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万,被认为是“史上最难就业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也达到35.5万人,就业人数再创新高。为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项举措力促就业。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促就业政策力度非常大,毕业生创业、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以及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都可获得资金补贴,可称之为“史上最给力就业政策”。 举措1:政府“出钱”开发基层岗位 本月初,我省发布“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公告,全省招聘志愿者1000名,我省生源2012届、2013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和去年相比,今年志愿者的生活补贴每月上涨了450元,研究生志愿者每月的生活补贴已达到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记者了解到,毕业生报名十分踊跃,目前报名已结束,招募工作有序进行中。 “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到基层就业。近年来我省陆续推出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等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期内由政府发给生活补贴,并享受社保待遇。实践中,已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认同基层就业。而且,逐年提高的补贴金可为毕业生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基层服务项目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大。”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继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继续组织“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项目,积极促进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创业。同时,再加大财政投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 举措2:中小微企业招用一人获补千元 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并规范用工,《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微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按每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前提是,用人单位要与招用的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保费,可按照相应劳动合同期限,获得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但是,此项补贴政策并非长期有效,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 |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低保家庭,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