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新闻频道 >> 时政要闻

石市明起开始保障房资格复核 不参加者视为放弃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2013-07-22 10:56:33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明日(7月23日)起,石家庄市内五区及高新区将全面开展2013年度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按照个人申请、街道初审、区级审核的程序,对所有正在享受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户进行资格复核,确定其能否继续享受住房保障。

  “市区内所有正在享受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无论家庭情况有无变更,均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石家庄市2013年度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资格复核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本次年度复核申请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至8月1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复核家庭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家庭类型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如实填写变更内容,并及时提交相应变更材料,以免影响租赁补贴和租金补贴金额;申请复核家庭要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将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向上一级监察机构通报,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应责任人作出处理,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

  咨询电话:长安区:85999356,新华区:86952339,裕华区:86578228,桥东区:85996624,桥西区:83050274,高新区:85095016。(记者陈霞 通讯员崔丽娜、宋辉)

关键词:保障房,资格复核, 不参加者,放弃,石家庄

责任编辑:杨晓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