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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电当心安装二次收费 销售商须明示有偿服务

来源: 燕赵都市报  
2013-07-19 0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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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盛夏,家用电器市场又迎来销售旺季,家电卖场各类产品的优惠活动层出不穷,“免费安装”、“免费上门服务”……一系列的“免费”字眼以及优惠价格让不少消费者心动。与此同时,有关家电的售后服务投诉也逐渐提高,记者从石家庄市工商局获悉,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关售后安装服务类投诉已经增长将近三成,特别是空调、热水器、燃气灶等需要安装二次收费的产品,已经成为消费者的投诉热点。昨日,石家庄市工商局首次提出《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销售商要对所有有偿服务项目设专门柜台进行明示,产品安装前,售后服务人员要出示安装材料明细单,经消费者同意签字后方可安装。

  数据:

  家电售后服务投诉增三成多

  近年来,有关家电售后服务投诉逐年提高,特别是以空调、热水器、燃气灶为代表的需要安装二次收费的产品。所谓“安装二次收费”,是指产品在购买之后,商家在送货、安装时向消费者另行收取的费用。记者从12315指挥中心获悉,今年以来,该中心受理有关售后安装服务的信息共5185件,占受理量的14.21%,其中申诉2166件,占申诉总量的31.24%,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5.22%。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现在市场上所说的“免费”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比如记者在某家电商场以购买空调为名发现,在“免费”安装过程中,二环以外的住户要加收送货费,七层以上的住户要收取高空作业费,而且楼层越高的住户收取的费用越高,还有各种安装时必要的管线、空气开关等都要收取相应的“材料费”。这些费用往往在销售过程中,只被一句“需要一点配件费”轻轻带过,有些销售人员则根本不提“材料费”,等消费者买好商品需要安装时,商家才指出需要收取配件费。

  现状:

  低价销售高价安装成市场“潜规则”

  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上的家电安装配件费用价格不透明,商家往往在消费者决定购买时会提出需要“交一点配件费”,然而这“一点”配件费的价格确是高得惊人,甚至占到商品总价的10%-20%。例如一台价值2000元左右的空调需要花三四百元的材料费,一台1000多元的热水器的安装费用甚至高达600多元。这个时候,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享受到价格优惠的喜悦心情已经一扫而空了,低价销售、高价安装这一陷阱让消费者大呼“买得起,安不起”。

  而在安装过程中,售后人员往往自带商品安装所需的材料和零配件,并要求消费者购买使用。当消费者提出使用自己购买的零配件时,安装人员则告之消费者这样商家就不再履行三包义务、出了问题不负责或干脆拒绝安装,迫使消费者只能购买安装人员带来的材料和零配件,这就是强制消费,而安装人员单方面提出的商家免责条件则构成了霸王条款。

  乱象:

  配件价格无标准质量无保证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各个品牌的配件价格并不统一,如热水器配套的淋浴头,从一百多到几百元不等,开关、阀门、弯头从几十到上百元的都有。这些产品的价格也没有明确地告之消费者,规范些的品牌,安装人员会向消费者出示一张公司的安装材料价目表,而有的就是现场要价。但记者调查却发现,商家提供的这些配件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比市场价格高出一倍甚至数倍。但是,这些在消费者购买过程中商家却没有明示的,只是到了安装这一阶段才提出。面对已经送上门的商品,消费者往往只能是无奈接受。而除了价格,这些配件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

  而更让消费者头疼的是,一旦商品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对服务不满意时,往往是销售商推售后,售后推安装工人,互相推诿扯皮,推脱责任,最终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政策:

  销售商对有偿服务必须明示

  针对家电售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石市工商局专门制定并首次提出了《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办法》中第四条明确,“本着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本办法的第一责任人为商品的销售商”。也就是说,对这方面的申诉和举报,工商部门首先要依法追究商家的责任。无过错的销售商有权向生产者和供货商追偿,商家、厂家应承担的费用不得转嫁给消费者。

  同时,《办法》明确要求,在销售安装过程中存在二次收费行为的经营者不得使用“免费安装”“免费上门服务”等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宣传用语。销售商要在商品销售场所设立专门柜台,将安装所需的材料、零配件实物展示,要标明各零配件的生产企业名称、厂址、规格、型号、商标等详细信息。销售商对其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及所用材料、零配件要实行明码标价。

  此外,针对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等,《办法》指出,商家要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对消费者自行提供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零配件不得拒绝使用,不得以“不履行三包”、“出了问题自己负责”等不合理要求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等。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给消费者营造公平、合理、透明的售后安装市场,更快、更好地落实《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即日起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7月22日至8月22日为企业整改阶段,从8月23日起到10月20日,为检查整治、验收阶段。

关键词:家电,二次收费,有偿服务,销售商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