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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发现假劣药品将第一时间公开信息

来源: 新华网  
2013-07-17 15: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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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今日(17日)召开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负责人毛振宾指出,在发现假劣药品影响到公众健康安全的时候,会在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些危害的扩大。

  毛振宾介绍,这次从稽查局始终是突出严查、严督、严办。无论是专项行动还是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深挖深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毛振宾指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按照情节严重的情形,在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厉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必须吊销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必须移送公安机关;对案件查办中查获的假药产品必须采取行政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拒绝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都将坚决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毛振宾进一步表示,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有举报必查、有假劣必打,做到深抓深突破。在查办典型案件上有突破,在查处的力度上有突破,抓曝光,在治理手段上有突破。现在已经和公安部门建立了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督办、联合查处、联合曝光的行政手段,一定要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毛振宾强调,案件是否重点,不仅要看案子的大小,更要看危害的程度。对那些案子不大但危害程度大的药品哪怕是一支一片都会严厉查处;此外,对生产经营的假劣药品采取零容忍态度,生产经营企业无论是主观故意或者是客观疏忽造成的生产假劣药品的事实都必须受到严厉的惩处。

  毛振宾还提出,案件查办过程中,在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也把保护公众健康放在首要位置。比如在发现假劣药品影响到公众健康安全的时候,会在第一时间公开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些危害的扩大。同时他也提醒一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药品治病救人是在做善事,但生产经营假劣药品是违法甚至是犯罪,是人民的罪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追究。

关键词:假劣药品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