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65人贿赂款1407万元,另有893.6万元不能说明出处……7月13日,记者从鹤壁市中院了解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公司原董事长李长轩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审结。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长轩是河南驻马店人,郑州粮食学院毕业。2002年至2011年,李长轩先后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公司董事长。
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的贿赂款1407.9万元、4.5万美元,为宛振水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人事安排、粮库建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一审宣判后,李长轩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