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突出宣传“中国最瑰丽的雅丹——世界魔鬼城”,展示克拉玛依城市风貌,提升雅丹地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世界石油城”,建设美丽克拉玛依,由《中国摄影》杂志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梦幻魔鬼城”全国摄影大展(以下简称大展)。
一、组织单位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杂志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市红城旅游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1.作品以“留下世界魔鬼城最美丽的日出和日落”为主题。
2.参展作品必须是大展期间(2013年7月12日至8月5日)在世界魔鬼城景区拍摄的新作品,题材统一取材于克拉玛依市世界魔鬼城的日出或日落景色。
3.参展作品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每组至少4幅作品。
4.大展特级收藏作品、一级收藏作品必须涵盖日出及日落主题,在组照作品中产生。
5.凡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截稿时间截稿日期为2013年8月5日。
四、奖项设置
特级收藏作品1幅稿酬20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1幅稿酬10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2幅稿酬各5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5幅稿酬各2万元;
入选作品100幅稿酬各200元。
同时颁发荣誉证书一帧,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的数量不限,但三级及三级收藏以上的作品不能重复。
五、参展规则
1.鼓励记录类作品,但不排除用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艺术类作品。
2.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3.大展不退稿,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市红城旅游文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入围作品浏览、编辑、选择下载、上传的权力,同时拥有永久免费使用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入围作品(包括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报刊、影视节目、杂志、CD、画册、网站等相关非盈利行为),不再另计支付稿酬,作者拥有署名权。
4.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
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六、入围作品展示
1.部分入围作品将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上。
2.本次大展入围作品及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的作品,均可作为申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3.评选结果将适时在《中国摄影》杂志社网站、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等媒体刊登。
4.所有入围作品将于2013第二届中国新疆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及2013中国新疆克拉玛依航空旅游节活动现场进行主题展览,并通过国家级等相关媒体进行报道。
七、评选办法由《中国摄影》杂志社组织国内著名摄影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证。
八、投稿要求
1.报名:参展者持本人身份证于大展期间前往“梦幻魔鬼城”摄影大展报名处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主办方为便于参展者进入世界魔鬼城景区开展摄影活动,特为参展者设置大展通行证,200元/份,持大展通行证者本人可在大展期间无限次免费进入世界魔鬼城景区并免费搭乘景区内区间车辆。
报名处地址及咨询电话:
(1)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脊路200号,世界魔鬼城景区大展报名处,联系电话:0990-6964701、6964709。
(2)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91号,市文化馆后楼三层,克拉玛依市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0990-6220012,13999309899。
2.投稿:
(1)《中国摄影》杂志社“梦幻魔鬼城”全国摄影大展专用投稿邮箱: cphotocphoto@qq.com cphoto_cphoto@qq.com咨询处:石碧璇李乐010-65280529 010-65252277
(2)克拉玛依市摄影家协会“梦幻魔鬼城”全国摄影大展作品征集办公室: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91号,克拉玛依市文化馆后楼三层,克拉玛依市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0990-6220012,13999309899。
参展投稿作品需在大展期间由作者本人交至克拉玛依市“梦幻魔鬼城”全国摄影大展作品征集办公室,同时填写详细的参展信息。
工作人员将在作者监督下刻制作品光盘并将参展表电子数据录入光盘,作者手写参展表粘贴在光盘封套上。
3.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大展只接受电子数据投稿。
4.电子数据投稿要求:
参展者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大展期间拍摄的作品,调整后的大图,20兆以上。工作人员将严格查看,如果发现违规一律取消。
5.作者请务必认真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九、联系方式:
大展咨询电话: 010—65280529 0990—6977085、6969127
十、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参展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