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近期降雨影响,7月12日凌晨1时50分起,我省北京以南保定、廊坊、衡水、沧州相继起雾,受其影响河北省境内共有京港澳、京昆、大广、京沪等11条高速公路相继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截止8时50分,随着雾情的好转,除京沪高速外,全省因雾关闭的其他高速公路全部恢复正常通行。由于措施得当、处置及时,全省高速公路没有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拥堵。
12日上午9时,高速总队指挥中心,一片繁忙。值班长吴昊介绍:以往这个月份,我省很少出现这么大范围的雾情,面对突如其来的雾情,高速交警各级指挥调度部门,,通过及时收集汇总雾情,做到指挥准确、调度有力。期间,省高速交警实施了跨支队、跨大队联勤联动勤务,增派车辆、警力于路面一线,通过限行省界站口通行数量、关闭小型站口消减雾区车流,警车压速带道引导路面车辆安全驶离高速公路,全力疏导站口车辆,保证良好站口秩序。同时,省高速交警还加强与京、津等相邻省市交通交警部门协调联动,采取远端管控告知、站口限行减流等管理措施,疏导车辆绕行,预防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对雾区发生的刮碰等交通事故,启动快速简易事故处置程序,快速勘察现场、清澈现场。河北高速交警提示司机朋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五节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等能见度小于50米气象条件时,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同时,当遇有交警现场指挥或遇有车辆拥堵时,请依次通行或遵照交警指挥通行,请勿占用应急车道和穿插、抢行,以免引发交通事故或车辆拥堵。危急情况可拨打12122向高速交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