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录取工作公告 防范招生诈骗
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2013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防范中介招生诈骗,我校特作如下声明: 1、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普通高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活动。 2、我校招生全部为计划内统一招生,报考、录取程序完全按照相应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招生章程进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3、学校除翻译(与英国斯特灵大学联合办学)、表演(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培养)专业外,未与任何学校、机构联合进行全日制本科招生。 4、报考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相关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招生录取信息。 5、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部门,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为准,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6、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若冒充我校招生办公室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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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邢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