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唐慧在长沙接受媒体采访。当日,“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在位于长沙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
2日12时54分,在经过3小时庭审以及半小时的合议庭合议后,主审法官宣布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二审将择日宣判,宣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新华社记者全程旁听了这次庭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主要围绕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是否合法,唐慧是否应当获得国家赔偿,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是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合乎程序等几个焦点问题展开辩论。
这一切要追溯到2006年10月,永州发生一起“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处理渎职民警,获得经济赔偿。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2名被告死刑,4名被告无期徒刑,1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以唐慧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随后,唐慧就被劳教一事要求国家赔偿,但申请被驳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就劳教向自己赔偿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463.85元,并进行书面赔礼道歉。4月12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唐慧败诉。
4月30日,败诉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永州市劳教委对她道歉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