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小学、初中禁止公办民办学校暑假集体补课
中小学生正陆续迎来暑假生活,但由于一些学校尤其是初三年级组织集体补课,本该放松身心的暑假成为一些学生的“第三学期”。按照河北省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河北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公办学校校长一律免职,民办校年检“不合格”。 针对加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的诸多问题,河北从课程计划、在校学习时间、家庭作业等8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减负”要求。 为严控节假日违规集体补课,河北要求,因特殊原因需对节假日安排适当调整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审批。凡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法定休假时间的,一律视为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将对校长实施严格问责。 针对拖堂、占用自习课上课等行为,河北省要求,不得利用课余、午休等时间组织学生补课;严禁拖延上课时间;任何老师不得利用自习时间上课或集体补课。 (记者齐雷杰) |
关键词:暑假补课,小学,初中 |
责任编辑:王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