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70%的县(市、区)。
加上去年已试点的11所县级公立医院,全省共将有134所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医药价格改革。
药品价格进价销售、医疗服务价格上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下降……
记者昨日(6月27日)从河北省物价局获悉,这134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大型设备检查费降低10%
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社厅昨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按通知规定,老百姓下个月再到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看病,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都将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将降低15%左右。
此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还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会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
住院单日诊查费将涨3元
按我省规定,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
“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了。”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郭汝田说,但提高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体现在住院时,门诊看病并不会增加。
据悉,此次改革住院诊查费从3元/日提高到6元/日,一级护理由8元/日提高到16元/日……(详情见表),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限价。
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
“此次医药价格调整总体上不会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郭汝田说,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
针对人们担心的“多检查代替了降下去的药价”问题,我省将通过奖惩制度给予控制,其中就包括,合理确定费用控制等指标。
此外,7月份,省物价局将继续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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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的新型补偿机制
按通知要求,试点的123所县级公立医院将破除以药补医,建立6:3:1的新型补偿机制。
所谓6:3:1机制,是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
-文/记者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