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河北南皮县乌马营镇罗张村13岁男孩小宇和两个小伙伴在罗张村一大坑内戏水时发生意外,两人溺亡;几乎同时,河南武陟县城西老沁河桥附近一女孩在河边玩耍落水,三青年下水施救,不幸4人全溺亡……夏季,我们该如何管好坑塘看好娃?我们有无必要学游泳?如何安全救助落水人?
学校、家长、社会都要负责起来,一是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让他们切实知道坑塘的危险,不盲目去那里玩耍,二是加强对坑塘的管护,设立护栏,书写标语,或者填平,不留下隐患。一个个的悲剧不要再上演了,大家齐动手,奉献热心爱心,杜绝类似事情再发生!(@冬之树)
在农村有池塘的地方很多,夏季孩子们的天性就是喜欢玩水,由于家长不可能天天跟着孩子,就不如教会孩子游泳,孩子学会了游泳,不但增强了体质,同时遇险还能自救。同时教育孩子如有人落水,首先要向大人呼救,千万不要冒险去救人,否则连自己的性命也要搭进去。(@有啥说啥)
之所以溺水事故频发,主要原因是安全意识缺失。居住于坑塘、湖畔、河边的家长、教师,有义务对孩子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包括游泳、救生的常用知识。做到:无成年人带领不玩水,不熟悉水性不下水,不会游泳者不下水施救。若防护意识能深入人心,则安全隐患必自然减少。(@太行石子)
看到同伴落水,不建议孩子们下水营救,毕竟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差,缺乏救援经验,处置不当极容易造成新的伤亡。唯一正确的途径就是立即对外呼救,就近寻求大人们的帮助。与此同时,其他同伴要注意观察落水者的位置,如果岸上有木板、树枝等可以漂浮的物品,迅速抛向落水者。(@鹿台一卒)
水坑是死的,孩子是活的,关键是要加强教育和监管。学校教育不可忽视,家长监管是必须的,最重要的就在于家长监管。农村坑塘很多,限于条件,一般都疏于管理,因此,家长的监管就非常重要。村民也要行动起来,看到小孩子在坑里玩水要及时制止,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对于较大的坑塘,应有安全防范措施。(@明月清泉)
游泳的确是一项老少皆宜的运动,但是没有经过正规学习的娃们,家长和学校都应该高度负责管好自己的娃,特别在农村和市郊有好多坑塘、河流存在安全隐患,到夏季时家长最好时刻掌握自家孩子的去向,多抽时间多带着孩子去正规游泳池玩玩水,避免娃自己去玩水。(@可爱鼠2012)
正常使用的鱼塘、蓄水池、渠道等,比较容易确定产权单位,管理起来相对容易一些。而无主的污水坑、采沙取土后留下的雨水坑等根本无法确定产权单位,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到了夏天更容易发生危险。对于这些坑塘,除了继续追查造成者外,还要督促乡村和街道尽量填平或放水,消除溺水隐患。(@鹿台一卒)
溺水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和孩子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平时对孩子的活动去向要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家长应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馆陶路上)
如果村内有干净的游泳池可用,孩子不会选择肮脏的池塘,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村健身等设施的严重匮乏;学校里没有游泳课,家长没有地方可以带孩子学游泳,孩子出于天性,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幼小生命被污水吞噬,给社会留下一声长叹。建议:在农村规模学校普及游泳馆,在农村建设游泳池,从源头上防止悲剧发生。(@王荣安)
先说管好河塘的问题:政府确定河塘责任人,加强对河塘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这样问责机制会增强河塘责任人责任心。再说对娃的管理:堵不如疏,开设游泳课,教给学生游泳基本方法;教育学生不野泳,在成人或家长的人陪伴下游泳;还应教学生溺水急救方法。(@燕赵紫荆)
每到夏季,总能看到或听到孩童溺亡的消息,还多发生在农村或城郊地带。水能淹死人的道理人尽皆知,但孩子们天性顽皮,不拘管束,夏天玩水、冬天玩冰,是他们的一大乐趣,我们能提供与此相媲美的玩耍去处吗?如果能,溺亡的事件会相对少些。万一遇到有人溺水,最好能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施救,以免伤亡惨重。(@蓝色幻想)
喜欢玩水、游泳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要想禁止确实难!其实每放暑假,学校、家长都要叮嘱,但每年又都会有溺水事件发生。怎么办呢?一、老生常谈仍要谈,老师、家长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二、在夏季到来前,村里把坑填平,老师带领孩子们现场观看、说教;三、天热时,家长要在劳动之余带着孩子去游泳。(@鸡毛信)
孩子们游泳没有错。学会游泳,在遇到水险时,可逃生或救险。发生危险原因可能是这些:孩子的玩水兴趣太强了,自己控制不了;不熟悉水情;对自己的游泳水平估计得太高;家长爱子心切,管理不得法,以致孩子不愿与其沟通,在没有保护措施下,孩子们擅自行事,酿成大祸!(@军科大院)盛夏即将来临,屡屡出现的溺水事件,让人痛心不已。家长和学校应该多宣传溺水造成的危害,对孩子加强监管,形成合力。有条件的,可以让孩子学习简单的游泳技术。不会游泳的,遇到落水情况不要贸然下水救人,可以大声呼救,或者从岸上找木棍、竹竿等工具积极施救。(@许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