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尔相关部门宣布:由于证据不足,Rain的贪污罪名不成立。就此,纠缠了Rain长达3年时间的贪污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2010年4月,从事服装行业的李某将歌手Rain告上法庭。李某称自己所投资的服装公司J公司还未开业,便已经被该公司的最大股东Rain连续3年拿走高达22.5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200万元)的专属模特费,而且包括Rain在内的8名股东,还利用变相支付的手法,将公司的钱转走,并以服装公司作为借口获取投资。当时,负责此案的相关部门称,仅凭Rain收取巨额的专用模特费用,不能判定Rain和J公司的领导层贪污,而且在调查该公司的资金流向之后,也并未发现李某所称的变相支付,认定Rain并无贪污嫌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