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5日)上午,李天一的代理律师薛振源向记者证实,他已与李天一的母亲梦鸽解除委托关系,退出李天一案的代理。
2013年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和4个男孩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的聚会上,将一位已经醉酒的女孩带离酒吧,并在湖北大厦的一个房间内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该案被曝光后轰动一时。
据此前媒体报道,今年3月19日,梦鸽经朋友介绍,正式指派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振源为李天一进行辩护。
当时,由于李天一案件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薛振源不接受任何采访,不作任何回应。
但薛振源律师当时接受梦鸽的委托,正式发出律师声明,斥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本案不实报道和传播,称应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昨日,有消息传出,称薛振源律师已退出对此案的代理,薛振源称“因为案情发展的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自己已经退出对此案的代理”。
据了解,薛振源是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有近十年从业经验。
上午追访
短信回复称已与梦鸽解除委托关系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拨打薛振源的手机,但其一直没有接听。
记者随后发短信进行核实,薛振源通过短信回复称“与梦鸽解除委托关系的情况属实,但因涉及未成年人问题,所以不便接受采访。”
今天有媒体报道称,薛振源与梦鸽正式解除委托关系的时间为5月30日,其中援引一位知名人士的说法称:“案情错综复杂,律师感到很烫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梦鸽要求为儿子辩护的难度比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辞去辩护工作。”
对于这一说法,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薛振源的正面回应。
未进入审查起诉程序或还将补充侦查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3个月,本月正是该案的一个重要节点。
但目前记者尚未收到该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的消息,有法律人士分析称该案可能由于案情复杂,即使进入检方的审查起诉程序,或许也仍要进行补充侦查。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