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女歌手陈琳遗产案近日在朝阳法院开庭。陈琳第二任丈夫张超峰诉陈琳母亲何女士,要求得到陈琳生前所有的位于世贸国际公寓的一套房屋因出售取得的房款108万元。起诉书中,张超峰还指责陈琳大哥贪图财产系陈琳自杀的原因。
张超峰起诉称,陈琳于2007年与沈永革离婚,离婚时,陈琳取得了位于朝阳区世贸国际公寓的一套房屋,但沈永革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调查,沈永革已于2010年以216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价款已经给付陈琳之母何女士。此前,张超峰曾诉称沈永革无权处分房屋,被法院驳回。
这次张超峰再次起诉,则是要求分割售房款。张超峰认为,陈琳多年的打拼挣得的财产主要是这套公寓,虽然他曾放弃遗产,但陈琳遗产至今一直没有办理继承手续,在车辆未过户、存款未取出之前,他随时可以对遗产放弃表示反悔。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通讯员刘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