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至市公安局副局长、下至普通民警,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打点1300多万元,贿赂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权钱交易让10万辆次“病车”通过检测,给交通安全埋下隐患——数量巨大的“病车”为何能通过检测?广州市车管所腐败窝案引人深思。
一个机动车检测站拉下8名公安人员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孔防军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今年1月,向孔防军行贿的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站经营者黄集洪,被白云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处罚金100万元,没收财产200万元。
对这起广州市车管所窝案而言,受贿40多万元的孔防军仅仅是冰山一角。被黄集洪拉下水的还有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广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李伟强、车管所所长李斌、民警朱孔球、技术检验科科长梁国伟等7人。
2012年12月,李伟强和李斌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30万元和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梁国伟和朱孔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2年。
这些判决背后,是一个专做“病车”生意牟取暴利的检测公司。机动车检测站本该确保汽车安全、环保、行驶稳定,为车管所提供可靠的第三方数据。然而,黄集洪却出资1300多万元,买通主管部门,大做“免检”文章。
判决书显示,早在2004年到2006年,黄集洪为在检测站的日常经营中得到照顾,便先后多次向时任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局长何靖行贿60万元。
2010年起,黄集洪又向李伟强行贿370万元;向车管所派驻检测站的民警朱孔球行贿329万元;向副所长孔防军行贿8万元,及总价值34万多元的烟酒、虫草、燕窝、家具等。
获取暴利,违规检测放走10万辆次“病车”
正常情况下,不合格车辆的车主应自行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各项指标安全后,再去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才能通过年审。但在人禾机动车检测站,只要在系统上人工改动检测数据,违规车辆便可以一路绿灯。
据了解,人工修改的费用是正常收费的10多倍。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小型车的安全性能检测收费和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标准为125元,大型车最高190元。人禾检测站的标准是违规越严重收费越高,一般都在2000元以上。
在暴利诱使下,该检测站站长、副站长滥用核发年审、登记的授权,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病车”合格;负责废气检测的叶某等人,直接修改电脑数据,让“病车”通过检测;被车管所派驻、本该负起监督职责的朱孔球,不仅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甚至还在例行检查中通风报信。
据黄集洪供述,从2010年起至案发的2012年4月,该检测站每月有300到400辆次违规车辆通过检测,累计通过近10万辆次。
权钱交易制造“马路杀手”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车管所成为腐败高发地。今年年初,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车管所原所长梁志雄涉嫌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全所42名驾驶证主考官全部涉案,合计上缴“红包”2100多万元。
在上述两起窝案中,广州车管所输出的是“病车”,湛江车管所培养的是潜在的“马路杀手”。本应为马路安全保驾护航的车管所,却因部分人员的私欲,埋下了成千上万的马路“定时炸弹”。
2012年6月29日,广东省广深高速发生一起货车与油罐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致20人死亡、3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600万元。根据广东省安监局公布的事故调查结果,其中一辆肇事车辆是由湖南茶陵县利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该县交警支队检测的,均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问题。
广东省安监局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要加强车辆检测检验工作管理,加大对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审核,督促检测检验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检测工作,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对检测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检测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