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陌陌敲诈勒索 任丘两起案件8嫌犯被诉
“微信”、“陌陌”等新型的手机聊天软件,由于其具有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等功能,被很多人视为“交友利器”,这些聊天工具使交友更迅速,见面也更容易,然而这个利器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则变身为“犯罪新工具”。任丘市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两起利用“微信”、“陌陌”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 2012年10月4日,被告人王某(女,16岁)通过微信和被害人刘某结识,二人通过攀谈,约定第二天中午见面。当晚,王某和其情人高某(男,27岁)商量如何“钓鱼”挣钱,即由王某和网友刘某先到一家宾馆,让刘某占其便宜,然后王某再给高某发短信让其到宾馆,二人再以报警相威胁吓唬被害人,敲诈被害人钱财。 10月5日下午,王某和被害人刘某到一家宾馆,之后高某赶到,以王某哥哥的身份向刘某要五万元钱解决此事,因刘某拿不出那么多钱,王某和高某便以王某被强奸为名报了警。在查清事实后,王某和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抓捕归案。 2012年12月13日凌晨,被告人温某(女,20岁)与在“陌陌”上认识的网友刘某相约见面,与温某在一起的王某(男,25岁)、杨某(男,19岁)、李某(男,19岁)、孙某(男,19岁)、卢某(女,17岁)一起商量趁机敲诈刘某钱财。并由王某冒充温某的男朋友,等温某到酒店与刘某见面后,将房间号告诉王某等人,王某等人赶到酒店向刘某索要钱财。后王某等6人向被害人刘某索要6000元现金未遂。 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作为新型的通信和社交手段,给人们打开了全新的生活视野,提供了方便,也增添了趣味。但若是使用不当,带来的也许就是伤害和悔恨。目前8名被告人均已起诉至任丘市人民法院,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通讯员刘艳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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