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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0县(市)级公立医院下月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2013-06-20 0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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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收费,开展医疗集团试点,探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记者在昨天召开的2013年石家庄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今年全市将有一连串的惠民政策与百姓见面。

  10县(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石市将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继续深化栾城县医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鹿泉、晋州、藁城、新乐、赵县、元氏、正定、高邑、灵寿、井陉10个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7月1日起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

  县级医院补偿改为服务收费、政府补助

  石市今年将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同时,石市将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等项目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根据安排,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总量不超过上年度药品合理差价总量的60%,县级财政补贴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确定的补偿幅度和补偿范围,统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县级政府要落实投入政策,切实保障各试点县级医院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

  县级政府要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

  根据要求,全市今年将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全面落实基础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临床重点专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骨干人才引进,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履行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任务的投入政策,保证县级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对县级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

  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检查挂钩

  针对个别医护人员存在的“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石市将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特殊人才倾斜。要按时足额发放绩效工资,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拉开差距。提高医务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医院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待遇。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以石市第一医院为核心推进医疗集团建设

  石市今年将开展医疗集团试点,加快推进以石家庄市第一医院为核心的医疗集团建设,在互惠互利、自愿结合、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整体托管、技术合作、人员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转诊等途径,建立纵向组合式的医疗集团,发挥和增强医疗机构整体服务能力,有效落实分级医疗制度,降低医院运行成本,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发展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

  对于百姓较为关心的医药费用问题,石市今年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将2013年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控费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积极推进收费方式改革,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试点县级医院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其它县级医院不少于8个,市级医院不少于10种。同时,全市所有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均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量不少于20种,试点医院不少于50种,并细化内容,逐步扩大病种。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今年石市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多种方式预约诊疗,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同时,探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患者就医。

  另据了解,今年石市将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有限支持。(首席记者王凤伟实习生张硕)

关键词:医务人员,收入,药品,提成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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