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治大气污染 拟采取50项措施重点消减PM2.5
据省环保厅消息,日前,省环保厅已编写完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核心内容是,河北省将出台50条大气治理措施,缓解PM2.5、PM10等污染。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近期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如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等等。特别是提出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等。
据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国家环保部正紧锣密鼓制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严格确定各省市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下降比例;大幅消减各省市煤炭消费总量等。
河北省钢铁产量占具全国四分之一的份额,煤烟型污染占据着河北省空气污染的重要位置,而该《方案》则依据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对大气中的6项污染物,包括PM2.5、PM10、二氧化硫等,分别治理,其中,PM2.5是治理的重点。 “河北省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内容与国家的10条措施基本一致,但我省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提出了50条具体措施,强力防治污染。 ”省环保厅人士说。“因为PM2.5之前也没有全面监测过,底数不太清,因此,不好确定PM2.5达标时间,但可以确定每年PM2.5的削减量。”据悉,目前该方案已经由环保部门制定完毕,待经省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将很快向社会公布并全面实施。(燕赵都市报 记者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