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成后或按6:3:1补偿医院
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下月起降低15%左右
诊疗、护理、手术、中医特色服务等价格今后或将提高
药品零差率销售、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低10%;提高诊疗、护理、手术、中医等服务价格。18日,河北省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进行听证。现场,听证会参加人均对方案的大方向表示赞同,但过度医疗、药品进价是否会提高、方案实施后的配套细则等问题都是代表关注的焦点。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听证会后,我省会充分吸收、采纳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改革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在7月1日出台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方案。
听证方案
调整医疗技术服务费诊疗费由每日3元提至6元
首先,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省政府确定的6:3:1比例予以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补偿60%左右,财政负担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
按照方案,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今后将提高。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郭汝田表示,例如住院诊疗费由每日3元提高到6元,护理费中一级护理由每日8元提高到16元等,手术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提高10%。
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降10%
其次,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
再次,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还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步实施,同时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
代表观点
消费者:避免过度检查,监管医德医风
涿州市退休职工杨菊祥是消费者的代表,她认为,药品零差价销售对于用药多的慢性病患者来说是好事。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除了政府投入外,确实是补偿零差率售药的好办法。
她根据现实的情况提出两个疑惑。患者求的是价有所值的医疗服务,若说医生靠技术吃饭了,那医生到底是不是专家,如果没有真正给病人治病的技术,只是挂个专家的名号,那对于患者来说花钱就太冤了。“大多数患者都不懂某种病都需要做什么检查,医院如果过度检查,会增加患者负担。今后‘大药方’没有了,会不会出现检查过多的情况?”杨菊祥认为,这还需要医院加大对医生医德医风的监管。
学者:避免药品进医院前先涨价
“方案总体来说是一个惠民的政策,政府运用价格手段,实现了价格的激励和促进作用,让县级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对于那些管理粗放、效率低的医院是一种鞭策。”河北经贸大学教授李建平说。
他建议,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需要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的监督检查,不要让药品进医院前先提价,再按提价后的价格销售。同时也认为,应建立医生医德的评价体系来考核医院。
另外,针对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应该要建立日常药品、平均医疗费用的监测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让患者充分了解医院的运行状况。
医疗机构:方案能够补偿医院亏损
“收到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后,我们医院就对调整方案进行了测算比较,看方案是否能够补偿2012年的药品加成的60%。”邢台县医院院长梁新忠表示,通过测算,根据2012年医院的实际收入情况和药品加成情况,能够补偿2012年药品补偿的59.5%,“大体情况还是吻合的”。
梁新忠说,除了他所在的医院,其还与周边3个县级公立医院沟通,把方案让他们进行了测算,通过测算都反映调整的项目、比例基本上都能补偿各医院药品加成的60%左右,所以我认为方案可行。
政府部门:逐渐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今后医保筹资标准逐渐提高,而随着医保基金规模的总体增加,还应该进一步加大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提高医保报销的比例,可以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也可以更多的让利于民。”省财政厅社保中心副主任李立新表示。
她认为,价格改革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一方面,改革还应包括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多方面改革应该配套推进,这样才能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成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政府部门:让群众分享改革成果
医疗价格改革是医疗保障中最为关键的内容。核心的问题是深化落实补偿机制,保证改革的平稳运行,河北的这个补偿方案,我认为对群众是有好处的,是在试点县的基础上,在全省统一推行的,具有公平性。
方案也具有合理性,表现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体现,同时对财政补偿机制进行加强,也是对市民能够分享改革成果的一个体现。“原来通过药品加成,自己养自己,越养越独,现在控制不了。”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调研员彭卫宁表示,稳定的补偿机制,有老百姓相应的责任,更重要的是也体现了政府的责任。
关注焦点
安全、质量、费用、便民是关注之最
河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姜建明说:我们分析,消费者关心四件事:一、医疗安全。“病没治好,出了事了”。二、医疗质量。来医院是看病是解决问题的。三、医药费用问题。涨得太高不行,感冒花很多钱,价格费用的增长不能超过百姓承受的能力或经济社会增长幅度。不能涨得太快,应在合理范围内。四、关心医院是否便民、方便。
刚才代表说的医疗费用相关医德医风问题、建立公立医院公开制度、监管问题、药品进价售出后价格是否会转嫁别处、实际费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等。
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郭汝田说:感觉听证代表对方案来说还是认可的,但我也听出代表非常担心三点问题。首先,担心方案能否落到实处。其次,担心这块减了,那块是否会再冒出来。其次,担心后续政策能否跟进。就是价格改革在7月1日执行,其他配套相关政策是否能跟上。再次,监管能否到位。
官方发布
本月公布确定方案内容
省物价局副局长李胜群表示,举办听证会将充分听取消费者、医疗机构、专家学者、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使政府决策更公正,方案制定更合理,更切合实际。
听证会结束后,省物价局将根据国家有关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和财政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吸纳各位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具体意见,连同听证会纪要一并报省政府批准。“7月1日起,河北134所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方案将正式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步实施。”李胜群表示,在7月1日之前,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正式方案公布。
据了解,如果您7月1日后去河北省内的134所县级公立医院看病,不论是在医院拿药,还是住院用药,药价都将比原来降低15%左右。
问题解答
为什么先从县级公立医院开始进行改革?
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郭汝田:因为县级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龙头,也联系城乡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纽带。而看病难、看病贵往往最明显就体现在这一块。
河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姜建明:我们选择县级公立医院的突破口就是取消药品加成。涉及运行几十年的药品加成政策,要从这次公立医院改革中予以破除,意义重大。
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要改什么?
河北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姜建明:群众对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产生了质疑和不满意,对医疗服务的价格、医疗费用不满意、体制运行等不符合的东西都要改。
改革将主要体现四个方面:首先,人民群众得实惠。其次,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生是良心活儿,要调动医生积极性。如果积极性没有,谁来看病?谁来提供优质服务?公立医院改革就失败了。再次,医疗机构得发展。最后,政府财政要补得起。
医药费用增长过快,方案出台后怎样控制服务价格?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姜建明:首先要保证医疗服务供给。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说明基层医院不到位。人们担心基层医院的服务水平,所以现在正实行“省帮县”、“县帮乡镇”的全覆盖。
对于费用控制方面,避免患者过度检查,推行同级医院检查互认,同时还推进打包收费试点,进医院做一个临床路径,什么病,拿什么药,做什么检查。另外,在大医院住15天和住10天的费用是不一样的,争取合理压缩平均住院日,缩短手术前费用。需要改进的方面很多,希望能让群众更满意。
改革影响
患者去看病,医药费会增加吗?
由于此次改革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总体上不会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药费下降
此次改革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而减少的合理收入,30%左右通过财政补偿,10%医院通过加强管理自行消化,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只补偿60%左右。如果算大帐的话,患者的医药费用支出,应该是减少了上年度药品合理加成的40%左右。特别是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将会有较大幅度降低。
外科手术、儿科、产科可能稍贵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虽然医疗总费用不会增加,但具体到外科手术、儿科、产科的部分患者,医疗费用可能会有一定幅度上升。但由于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患者个人影响不是太大。
医生将凭技术和服务“吃饭”
此次改革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取消了药品加成政策,切断了临床医生与药品销售环节的利益联系。此次改革将提价项目限定在诊疗、护理、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范围内,使医生的服务价值得到应有的体现。能够引导医生凭技术、服务“吃饭”,使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其技术、能力、水平、职称、劳动时间挂钩,而非与药品加成、“大处方”挂钩。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改变目前以药补医现状,实现“以医补医”。(记者宗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