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 外来务工子女可凭“四证”报名入学
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以房产证为据)划片,免试就近安排入学。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可凭“四证”报名入学。 据介绍,今年该市共有小学毕业生110873人,初中毕业生93093人。预测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中,需在市区就读小学一年级人数8000余人,就读初中一年级人数7800余人。通知规定,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由家长持合法就业劳动合同或经商许可证明、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户持房屋租赁证明),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义务教育责任区内小学报名安排入学,或由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学;初中阶段外地市转入的学生由家长持以上同样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实际住址所在地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通知指出,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到毕业学校所在区以外的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区教育局查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本、房产证以及转出地所在区教育局出具的小学毕业生跨区转学证明,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提前转学手续,由转入区教育局安排就学,学生可在原小学继续学习直到毕业。因旧城改造和开发,被拆迁居民子女就学,凭拆迁协议或回迁协议,由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就学。 根据通知,石市将于7月19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其中,6月23日至25日,跨区入学学生到相关区教育局办理提前转学手续,同时还办理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报名手续。8月11日前,该市将完成初中划片招生工作,8月12日至14日,学校将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8月15日至16日学生报到。 |
关键词:务工子女,入学 |
责任编辑:孙晓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