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鼓励民资赴河北沿海“淘金”促沿海发展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血液,发展金融对于经济的重要性越来越进入我省决策层的视野。日前,河北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刘万玲表示,促进沿海地区发展,应重视金融创新。 刘万玲在省经济信息中心主办的《专题研究》中发表《关于加快我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几点思考》,其中提出,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打好四大攻坚战,第一大攻坚战就是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增长极。这是省委对我省发展全局的战略部署,也是实现我省经济新一轮赶超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我省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一地区目前融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融资方式比较单一,发展建设资金面临不少难题,针对这一问题,要加快推进金融创新,切实解决融资困难。 刘万玲提出,一是对新兴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及衍生品先行先试,加快建设信托公司、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二是充分利用海域和滩涂资源使用权募集开发资金,加快推动民间资本参与沿海开发。三是制定金融支持沿海建设的奖励办法,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到沿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扩大金融业务。四是借鉴辽宁经验,设立开发建设贴息资金。用于对重大项目、重点园区提供贴息扶持。五是支持大力发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等社会投融资平台,加快建立沿海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六是推动企业直接融资。筛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或发债进行直接融资。组织开展灵活多样、富有实效的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落实银行贷款。 对于如何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在不久前签署的冀京、冀津合作框架协议中也有体现。在河北与天津市签署的《天津市河北省深化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简称《协议》)中,拓宽金融合作领域即双方十大合作方向之一。而且,天津市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被赋予先行先试权利,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就一直走在周边地区前列。 在河北与天津在金融方面的合作中,《协议》提出以下几方面: 双方推动创新金融产品、建设金融要素市场、打击非法集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合作。支持两地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鼓励天津金融机构在河北发起组建村镇银行。共同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团贷款,支持两地经济发展。鼓励探索河北特色资源和商品在渤海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发挥天津场外交易市场功能和作用,积极为河北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共同争取国家在津冀交汇处探索建立金融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金融监管合作,实现金融创新联合化和金融活动同城化。 同时,鼓励两地创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合作建立投资基金,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 在河北与北京市签署的《北京市—河北省2013至2015年合作框架协议》中,同样提到了“加强金融合作”,包括:共同争取国家在京冀交汇处探索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引导两地金融行业广泛合作,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深入开展资本市场和要素市场领域合作。共同推动金融后台机构在两地合理布局。推动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联合金融监管和司法部门共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金融违法活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
关键词:民资,沿海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