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目前已设立小贷公司454家,注册资本265.06亿元人民币,是11家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金的两倍多。5年来小贷公司累放贷1200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种养户15万余家,带动基层创业就业500万人。
河北省根据小贷公司经营特点,实行了以“四条高压线”(即不得吸收社会存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暴力收贷、不得放高利贷)为关键点的审慎监管,在全国率先推出省市县乡四级监管机制,并将信息系统引入小贷公司运营监管。
由于监管措施到位,5年来全省小贷公司没有出现一例非法集资,没有出现一起暴力收贷的刑事案件,不良贷款率0.1%以下,远低于银行不良贷款的平均水平。
河北省率先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开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全省科技型小贷公司已发展到136家,居全国第一位。今年1月,河北省又在全国率先对贫困县和贫困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优惠政策,计划三年内设立扶贫型小贷公司100家,目前已正式成立3家,18家已获批即将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