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18日将听证 15人参加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5人) (一)消费者6人: 王广福沧州市黄骅市黄骅镇后街村村民 梁振江衡水市桃城区赵圈镇勾家村村民 赵坤聚邢台市宁晋县村民 杨菊祥保定市涿州市退休职工 冯秀梅廊坊市固安县教师 高玉荣石家庄市鹿泉市居民 (二)经营者2人: 梁新忠邢台县医院院长 王晓晖栾城县医院院长 (三)专家学者2人: 曹德英河北医科大学教授 李建平河北经贸大学教授 (四)政府部门5人 苏宝霞省法制办经济法规处调研员 彭卫宁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调研员 张小桃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立新省财政厅社保中心副主任 李硕省医改办政策协调处科员 五、旁听人员名单(8人) 高瑞秋孙振国王海臣王玉杰张磊王保新孙淑玲胡波 六、听证方案要点 2013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去年11个试点公立医院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70%县(市、区)的134所县级公立医院。 (一)试点医院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整,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总体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省政府确定的6:3:1比例予以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补偿60%左右,财政负担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 (三)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与医保(农合)、财政、卫生、医院管理等综合改革政策配套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记者张娜 |
关键词: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