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游客埃及文物上“留名”一事引发关注。昨日(28日)记者从我市多家博物馆和景区获悉,随着文物保护力度的加强,游客和市民的自觉意识提高,刻字留名的现象在西安市的景点近年来已经非常少见。
刻字留名上世纪90年代较普遍
如今在博物馆内的展室里,文物都与游客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例如在陕西历史博物馆内,一件件大小不一的文物都被透明的有机玻璃罩了起来,甚至连壁画都是如此。秦陵博物院的一号坑里,游客也不能下去与文物接触。大部分博物馆馆藏文物因为这层“距离”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刻字留名的主要是室外石质文物和户外景区。例如:大雁塔、城墙、碑林等地仍能发现“到此一游”的现象,虽然从管理员处获悉绝大多数不是近年所为,但是一朝刻下就会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尤其在珍贵的文物上一旦刻字,就无法恢复原貌。
碑林目前珍贵的石碑也都用玻璃罩了起来,但是还是有一些碑石和石刻在户外展示。记者获悉,碑林近年来偶有“刻字留名”的现象,但已经很少见了。刻字留名较多集中在上世纪90年代,那个时候旅游刚刚兴起。
专家认为,刻字留念是文物保护意识普遍低下而形成的一种陋习。如今随着对文化遗产认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是历史留下弥足珍贵的遗产。
在城墙上刻画最高罚款200元
保护文化遗产一方面需要全民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也需要明确的法规进行约束。那么,在文物古迹上刻字留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昨日记者从市文物局获悉,根据《中国文物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3条也明确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将被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为了保护古建筑,2009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西安城墙保护条例》也对破坏城墙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城墙内侧20米至100米的区域,以及护城河外沿以外180米以内的区域,属于城墙建设地带。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在城墙和城墙保护标志上刻画、涂画、张贴,否则将给予警告,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文物保护和旅游部门都呼吁游客和市民,不要破坏历史留下的文化遗产,将其“原貌”留给后人。 (记者 陈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