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1家社团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日前,我省2013年度首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布,河北省志愿者服务基金会等21家社团榜上有名。 据了解,企业和个人在公益事业方面的捐赠支出,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方可在税前扣除。省地税局提醒,此名单中列明的21家单位,仅仅适用于2013年的公益性捐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和个人通过以上单位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保留票据,以便办理税前扣除手续。 21家社团名单如下:河北省志愿者服务基金会、河北省慈善联合基金会、河北省职工互动基金会、河北省京海明珠慈善基金会、河北进德公益基金会、河北省德仁慈善基金会、河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河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张家口市残疾人创业基金会、河北省斯特龙慈善基金会、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河北省新联合公益基金会、河北省少年儿童基金会、河北省禾台文化教育基金会、河北省慈氏基金会、石家庄市志愿服务基金会、河北省教育基金会、河北省隆基泰和慈善基金会、河北省邢钢慈善基金会、秦皇岛志愿服务基金会、保定军校基金会。 |
关键词:社团,捐赠,河北 |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