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王玉喜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抢占矿产资源、攫取非法利益,先后开办经营了赤城县和兴矿业有限公司、盛达矿业有限公司、铁林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逐步形成了以王玉喜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年来,该组织在赤城县及周边地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
2012年4月19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玉喜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盗窃罪、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7名团伙成员也纷纷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