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唐山市火车西站附近为非作歹
自2011年7月份开始,张佰胜网罗并组织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唐山市火车西站附近,非法开设旅客临时休息场所,诱骗旅客前往休息,通过采取胁迫、引诱旅客嫖娼或赌博的方式,实施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张佰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窃取、骗取旅客财物等方式,聚敛财产,并不断扩大非法经营范围,以维系该组织的存续及发展,同时,张佰胜还通过指使或授意组织成员,采取暴力、胁迫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最多时每天作案10余起。 2012年12月2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佰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盗窃罪、组织卖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张佰胜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9名被告人被判处相应刑罚。此外,另有35人被劳教,4人被收容教养。 |
关键词:组织,非法,社会 |
责任编辑: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