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高三的孩子与其他学生发生摩擦,身为交警中队长的父亲带两名朋友赶到学校,将两名学生打伤。昨日,本报报道此事后,汉中市公安局对当事民警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处理决定。
5月9日晚10时许,在勉县一中高三就读的学生肖某和其他学生发生摩擦,随后发生厮打。事后,感觉受到委屈的肖某打电话给家人,身为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三中队队长的肖某父亲和两名朋友先后赶到学校,在公寓楼内,肖某父亲的朋友对学生刘某、马某脚踢、扇耳光,随后,被赶来的民警和老师劝离公寓楼。
昨日下午,汉中市公安局作出处理决定,肖某父亲身为公务人员,在处理家庭事务时方式不当,产生一些不良影响,决定对其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处理。(记者 李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