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不统一,住院报销待遇也不一样,跨县(市、区)看病无法享受直接报销的待遇,石家庄市区和各县(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一直都面临这个难题。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召开的部分医保市级统筹县(市)社会保障卡工作调度会上获悉,石市在去年实施四个组团县和矿区医保市级统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启动其他县(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工作。
所有县(市)启动居民医保市级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部分。目前,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高,部分仍停留在县(市)级。”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全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将实现保障范围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并实行风险调剂金制度。相比县(市)范围,市级统筹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更有保障,参保人员看病也更加便捷。
据悉,今年,石家庄市被列为河北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城市。
为适应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需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未纳入市级统筹的辛集市、晋州市、新乐市、平山县、赵县、灵寿县、井陉县、高邑县、元氏县、赞皇县、无极县、深泽县、行唐县,今年将全部启动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市级统筹,辛集市、平山县、晋州市、新乐市、赵县将率先启动实施;2014年,灵寿、井陉、高邑、元氏、赞皇、无极、深泽、行唐县启动实施。
市级统筹后统一享受市级相关医保待遇
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级统筹后,石市用人单位统一按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在岗职工个人按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8%的比例缴纳。
各县(市)、矿区纳入市级统筹后,统一享受市级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医保机构对各类参保人员实行分层管理,按规定执行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员就医,原则上以参保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为主,因病情需要转诊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办法由人社部门制定。
纳入市级统筹后,各县(市)、矿区统一按照市区标准建立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中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统筹口径)的6%划入。
职工医保住院病人的报销比例也将统一。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0万元,也就是说,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较在岗职工提高3个百分点,但不高于92%。
实现市级统筹后,居民医保待遇也将全市一个样,各县(市)将统一按市区标准执行。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至27万元。不仅住院报销享受同样比例,各县(市)也将逐步建立门诊统筹,门诊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
今年启动市级统筹的县(市)5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石市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但并不是说石市所有的县(市)一下子全部实现与市区接轨。而是按照“市级统筹、分级分层管理、风险调剂、分步实施”的原则,去年起,石市市区与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县四组团县(市)、矿区进行市级统筹试点,先期运行一年。
加上今年新纳入市级统筹的县市,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将在今年全部启动;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则将在2014年全部启动。执行市级政策后,县(市)参保人在石市范围内的医院看病无需先垫付再报销,可实现直接结算。
因此,为了保证参保人员能够持卡看病就医,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在昨日的调度会上,市人社局就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制卡发卡、系统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调度。会议要求有关县(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快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今年启动市级统筹的县(市),力争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信息采集任务,7月1日前把社保卡发放到申领人手中。会议还研究了医保市级统筹县(市)社会保障卡启用工作方案。为了保障医保市级统筹县(市)参保人员届时都能享有相关待遇,针对已完成了信息采集但未领到社保卡的人员制定了无卡看病过渡办法。(记者 杨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