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推十大工程改善空气质量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会2013年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现已出台。今年,我市将通过综合治理企业污染等“十大工程”,全面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
十大工程
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扬尘污染治理
燃煤污染治理
生态绿化
挥发性有机物防治
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建设
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处置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大气污染源解析
主要预期目标
实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要平均下降1%
市内各区降尘量下降5%
城区新增绿化面积600万平方米
城市周边绿化造林57万亩
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
关停并转西北区域53家水泥建材企业
在重点行业集中治理中,《方案》规定,力争今年10月底前,关停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一厂。该厂原供热区域,裕华路以南500万平方米由鹿华供热公司完成替代,裕华路以北241万平方米改为天然气供热;完成全市98家陶瓷、板材、钙镁企业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削减粉尘排放1650吨。
今年开始,逐步对西北区域平山、井陉、灵寿、行唐、鹿泉、矿区等县(市)、区53家水泥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今年年底前,启动市区11家污染企业搬迁。6月底前,完成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改造;7月底前,关闭石家庄润泰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底前完成搬迁。
公务用车每周要停用一天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方面,《方案》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每周停用一天公务用车,市直各部门每周停驶一辆公务用车。
今年年底前,省会将淘汰燃油公交车350辆,更换环卫作业黄标车170辆,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600辆;5月1日起,对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在用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黄标车”和“无标车”禁止进入二环路行驶,年内淘汰“黄标车”1万辆以上。
新注册车辆明年起将实行国Ⅳ标准
把尾气检测作为车辆安全检测的前置条件,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志;对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其上路行驶。对尾气检测不负责任、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检测机构从严处罚。
今年年底前,省会将购置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对无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黄标车”、冒黑烟车辆,以及其他疑似超标车辆进行实时检测,严厉查处排放不达标车辆。
对外地转入的车辆将实施国Ⅳ标准。其中,从明年1月1日起,新注册车辆将实行国Ⅳ标准,杜绝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落户省会。制定燃油车保有量控制政策,遏制燃油车高速增长。年底前,研究出台支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
渣土运输车实行GPS跟踪定位管理
《方案》规定,今年年底前,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实行加盖密闭运输,GPS跟踪定位管理。
市区主干道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周冲洗两次,其他街道每天洒水一次。二环路以内主干道16小时清扫保洁面积达到65%以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而且,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同时,加快规范渣土倾倒点,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严查无准运手续、超高超载、乱倾乱倒的渣土车辆,严格渣土运输秩序。
整治西柏坡高速两侧露天矿山
今年6月底前,关闭西柏坡高速两侧的5家露天矿山、高标准治理4家,201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关闭或治理工作。
年底前,对出入市口及周边国道、省道等交通干道,特别是西部县(市)、区主要运煤通道二次扬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石灰、煤炭、矿渣等易抛撒物品的车辆和不覆盖、覆盖不严等问题。
6月底前,完成储煤场整改工作,达到扬尘治理标准。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不予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4月1日到10月31日,开展占道露天炭火烧烤专项整治和取缔工作。
8月底前完成三环内餐饮单位燃煤大灶治理
今年7月底前,省会将全部完成161台分散燃煤锅炉能源转换任务;8月底前,全部完成三环内287家餐饮服务单位燃煤大灶治理工作,对新发现的燃煤大灶坚决取缔。
同时,稳步解决二环与三环路之间城郊村3.9万台燃煤锅炉、1.1万台燃煤炉灶的污染问题,积极推进户用燃煤取暖锅炉和做饭炉灶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不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推广使用添加固硫剂的低硫低灰份型煤或生物质燃料。年底前,重点开展生物质燃料和型煤试点工作。
年底前新增绿地600万平方米
年底前,实施公园增绿、街角绿地补绿、道路两侧绿化密植、二环路绿化景观提升、环城水系绿化、京广铁路沿线绿化等工程,新增绿地600万平方米,栽植乔木300万株、灌木295万株。
实施环省会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太行山绿化和保土蓄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15万亩环省会经济林建设任务,确保全年完成造林57万亩。
创建8个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
年底前,省会将创建8个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总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占主城区面积的23.8%。示范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实现绿色施工;所有裸露地面、煤堆、灰堆、料堆实现软硬覆盖;所有分散燃煤锅炉、窑炉、饮食炉灶全部拆除或改烧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所有学校操场全部绿化,开展楼顶绿化、立体绿化试点工作。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要停止土方作业
重污染天气时,所有工地停止施工、所有渣土车辆停止运营、重污染企业实行限产、中小学停上室外体育课、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停用30%公务车。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在建工地停止土方施工作业,现场土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停止运行。
年底前,完成全市14家储油库、828家加油站和60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年销售汽油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构建全市域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年底前,购置空气监测设施设备,完善主城区空气监测网络,提升主城区空气自动监测能力。各县(市)、区全部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构建全市域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年底前,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源数据库及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分析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现状及达标制约因素,制定基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污染防治策略,编制石家庄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与中国环科院等重点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进行大气污染成因深层次分析,摸清PM2.5、PM10等污染物的来源构成,制定科学、有效、经济的治理措施。 (石家庄日报记者靳晓磊实习生梁艳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