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整治违法排污:村镇存在环境监管“真空”地带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针对省级“三查”行动督导过程中所发现的个别市、县对环境监测重视不够;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小型企业违法生产;污染排查不到位等问题,我省拟在本年度内,全力推动建立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建立责任制以及对污染源“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通过“扫盲”“堵漏”机制,力求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以期形成全社会共管局面,减少环境违法问题、打击恶意排污等违法行为。 层级监管责任书仅签六成 4月,记者随者随省“三查”督导组到一些市、县采访发现,在一些地区仍存在环境监管“横不到边、纵不到底”的问题,县政府、乡政府、村委会逐级签责任书的要求并尚全面落实。同时还存在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查有遗漏、底数不清楚的情况。 日前,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省级“三查”行动督导阶段检查结果显示,目前,全省县与乡、乡与村已经签订各级责任书共11165份,距18000余份的满额数还差近4成。此外,尽管各地基本建立了环保、发改、工信、工商、电力、监察、国土等部门联动机制,但在机制运行上尚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对污染企业的排查也不甚到位。 村镇存在环境监管“真空”地带 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告诉记者,从环保部门接到的万余件环境信访件及此次“三查”行动来看,现阶段,我省的主要环保问题,85%以上都发生在村、镇层面,这说明在村、镇出现了环境监管的“真空”地带,这也是制约我省环保工作,及“十五小”、“新六小”等非法排污企业出现反弹的根本原因。 成功试点经验拟在全省推广 据殷广平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监管问题。去年,我省在定州市等地尝试深化、细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环境监管机制创新试点,即把环境管理的职能触角延伸到乡镇、农村,要求县(市)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责任书。另外,对区域内已录入排污申报系统的排污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即划出区片单元,并由环保部门派出责任人进行监管。从目前来看,试点效果非常好:群众举报污染问题大幅减少,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殷广平说,目前,省环保厅正按照省政府要求,起草相关文件,重点内容就是今年在全省范围内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属地管理,特别是县、乡、村的责任,及污染源“网格化”监管责任人责任。通过抓基层、抓基础、抓源头,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期形成纵向联动、快速反应、快速查处、运行顺畅、高效有序的环境监管上下互动机制。此外,我省还将通过进一步加强横向部门间联动,综合运用土地监管、工商登记、绿色金融、治安处罚、断水断电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落实环保决定和要求。“总之,就是通过管理手段创新,扫除环境监管‘盲点’,形成全社会共管的互动格局,把违法企业、违法行为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殷广平说。 本月将再次督导力求实现目标 据悉,在4月份省级“三查”行动督导的基础上,省环保厅将于近期对各市进行再次督导,进一步加强对县(区)级“三查”行动工作的检查,实现《河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督导方案》的总体目标,做到“四个零遗漏”,即对辖区内企业排查零遗漏;对排污企业录入排污申报系统零遗漏;对每个污染源明确监管责任人零遗漏;对检查出的问题处理处置达标零遗漏。(记者 张洁) |
关键词:环境,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