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国青年报》披露,被指杀害邻居家孩子、蒙冤十载的河北女子赵艳锦被宣告无罪20个月后获释回家。从浙江张辉、张高平案到河南李怀亮案,从福建吴昌龙案再到赵艳锦案,今年以来,已有4起历时十年的冤假错案陆续获得纠正。
就在同一天,《人民法院报》刊发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署名文章称,“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律师伍雷立即在个人微博上把文章中的一段话用红线圈出:“现在出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律师要‘死磕’法官,深层原因在哪里?个别律师不遵守规则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法官是否也存在小题大做、反应过度的问题?思想深处有无轻视刑事辩护、不尊重律师依法履职的问题?工作关系上有无存在重视法检配合而忽视发挥律师作用的问题?法官是否恪守了司法中立的原则和公正的立场?”
伍雷就是一位“死磕”法官的律师,他和一些律师一起,为一些长期积压的错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人吴昌龙的辩护人便是伍雷和“律坛怪侠”杨金柱。而在今年以来多起被宣告无罪的案件背后,都有这些律师的身影。
他们做了什么?又是怎么做到的?
送红薯,取得代理权
在被宣告无罪之前,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主犯”吴昌龙已经被关了将近12年。而在这12年里,比吴昌龙大四岁的姐姐吴华英一直在向各级机关反映问题,为弟弟申冤,因此被网民赞为“中国好姐姐”。但这12年里,除了先后五次被拘留或判刑之外,吴华英获得的希望并不多。直到她在各种场合不遗余力的申诉,引起了几名“死磕”律师的注意。
2013年刚过元旦,伍雷和杨金柱商量后,决定援助这个案子。
其实,在此之前,林洪楠等多名本地律师已经为吴昌龙的案子做了大量工作,利用自己的调查和专业知识找出案件大量疑点。这一点,让后来接手的伍雷赞叹不已,认为他们为案件打下了非常好的证据基础。
“开始时,我对这几位外地律师认识比较肤浅,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和资金请外地律师,光往返机票我都承受不起。”吴华英说,跟伍雷联系上后,她被告知,两位外地律师将免费援助此案。
但福建省高院不同意更换辩护人。“他们建议我们不要代理此类案件,我想我们要表示最强烈的批评,就给他送红薯表达抗议。”伍雷真的做了,还对送红薯的“行为艺术”进行了微博直播,在网络上引起强烈的反响。
最后,杨金柱和伍雷获得代理权,并安排会见了吴昌龙。
春节前一天,吴昌龙被取保候审回家。 5月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对涉嫌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上诉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宣告无罪。
守底线,防冤假错案
“今年以来,被媒体报道出来的无罪案件确实比较密集。”广东省一位负责刑事审判的资深法官说。
一位负责刑事审判的广州某区法院副院长分析认为,陈年无罪案件的平反,有些有偶然因素,比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都是因为死者“复活”;有些是有重要线索证实另有真凶,如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杀人案。而近年来,“疑罪从无”审判理念的加强,特别是对证据裁判、法律事实的重视,也有助于减少冤案的发生。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珠岛宾馆开了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沈德咏在会上指出,刑事审判生杀予夺,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定要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充分认识冤假错案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冤假错案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充分依靠法律程序制度、充分运用科技力量、充分争取群众支持防范冤假错案。”该副院长特别强调,沈德咏是最高院常务副院长,多年从事及分管刑事审判,其表态有助于减轻各级法院对无罪案件判决的压力。
补功课,高度重视申诉
更让律师界受鼓舞的是沈德咏对“发挥辩护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的表态。
在4月25日的座谈会上,沈德咏提出,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防范冤假错案上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到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充分相信绝大多数律师是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是理性、客观、公正、中肯的,是人民法院可以依靠而且应当依靠的重要力量。
伍雷认为,今年以来大量无罪案件的判决,肯定和高层的法治理念有一定关系,这个所谓的高层是中央也好、政法委也好、最高院也好,但我们也不能过分解读,这些能够解决的案件,背后都有律师们艰苦卓绝的努力。现在依然有一些冤案没有解决,要靠律师的辩护和网络、民众的关注融合到一块,继续努力。
在自己的博客上,伍雷表示,有几点他认为极为重要,要对各级法院一并提出:一是对于前几年形成的冤假错案要有所心理准备,近期或是冤假错案曝光的高发期,这是前些年“司法没有坚持司法”的必然恶果;二是要高度重视冤假错案的申诉工作,这门功课必须补;三是继续关注全国热点刑事案件,尤其是热点刑事案件中的律师辩护工作,继续研究热点刑事案件的成因,如果基层法院错了,要认真帮助基层法院回归司法本位,如果律师做错了,律师会虚心接受批评;四是提醒基层法院,一定要少抓律师,尤其是当庭抓律师。
【对话】
对话“死磕”派律师
羊城晚报:
我注意到,介入到案子后,你们会有一些微博直播、同行声援等非法律手段,对你来说是不是“有用”?这样做是否合适?
伍雷:
我认为“非法律手段”是一个伪概念,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合法的。我们发微博、写公开信,目的并不是干扰审判,而是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下,让案件回归到司法的纬度上来,让群众相信司法。如果没有良好的程序做保障,这种无罪对我们没有意义。我们要求的是,法庭该取保的要取保,该调查的要调查,要认真听取辩护人意见。
羊城晚报:
像“送红薯”这种方式也是?
伍雷:
我的批评需要表达,有的人喜欢写信,有的人喜欢举牌子。中国传统的老百姓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那我可以拿送红薯当成最严格的批评。法院对一个人的生命和自由有那么大的裁判权,判错了如果还不允许批评,你说可以容忍吗?
羊城晚报:
您怎么看律师“死磕”公检法的行为?
伍雷:
任何法律条文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得以实现,警察、检察官、法官都必须本着真正负责的态度去办案。所以我认为,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人都是法律的敌人,也就是律师的敌人。没有人逼着我们去死磕,但如果不“死磕”,当事人遭受的损害怎么办?法律的尊严受损怎么办?公检法也好,律师也好,都是要为法治努力的。
羊城晚报:
你说过要在全国范围内找一些冤案的线索,接下来还会代理吗?
伍雷:
当然。但我们其实仅仅是一个象征性的姿态,我们可以想象监狱里还有像吴昌龙这样的人,而靠律师能够解决的可能很少。这些事件,归根到底是国家的责任。
【链接】
旧案相继平反
3月26日,背负“强奸致人死亡”罪名的安徽叔侄张高平、张辉被浙江省高院宣告无罪。走出监狱前,他们已服刑将近10年。
4月25日,因“奸杀未成年少女”历经七审三判,被羁押长达12年的河南村民李怀亮,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无罪,重获自由。
5月3日,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了12年悬而未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被指控为爆炸案嫌犯的吴昌龙、陈科云等5人全部无罪释放。
5月6日,据中国青年报披露,被指杀害邻居家孩子、蒙冤十载的河北女子赵艳锦在法院做出无罪判决20个月后,才获释回家。
至此,这已是今年以来媒体披露的第四起历时十年的冤假错案。而另据报道,发生在18年前的浙江萧山出租车司机遇害案的五名被冤枉的“凶手”,也因真凶的落网,可望于近期“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