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赶到医院看望小丽,并为她捐款。
《11岁女童惨遭父亲“酷刑”》追踪
针对11岁女童小丽被父亲虐待(本报昨日曾作报道)一事,昨日,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金沙县委、县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县委副书记、县长卢宏作出批示,要求石场乡和有关部门要全力救治,妥善处置,确保受害者健康成长。
目前,石场乡卫生院对受害者小丽进行了全程免费医疗救助,所在学校师生组织开展了心理疏导,县妇联第一时间赶赴石场调查了解情况,指导救助处置并捐款,社会各界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积极捐款捐物进行帮助。受害女童身体和精神状态稳定,其父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下步工作中,为确保受害者健康成长,县乡有关部门将组织社会募捐活动,建立专户,用于小丽的后续恢复、营养补充、生活费用等。同时把其纳入特殊救助对象,解决其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鉴于家庭的特殊情况,由乡政府指定其监护人,并在乡、村两级明确干部定期进行跟踪管理。
据石场乡党委委员陈跃芳介绍,目前乡政府已经和县妇联、团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为小丽成立了专门的综合救治小组,将针对小丽的后续治疗以及今后的生活、学习等问题进行帮助。此外,乡政府还面向全乡发出了捐款倡议。陈跃芳说,目前来自全乡各部门干部职工的捐款已有12000元。
昨日,来自贵阳、仁怀、遵义等地的爱心人士,也赶到卫生院探望了小丽,并为小丽带去了爱心捐款,记者也将本报的1000元慰问金送到了小丽奶奶的手中。
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会琪表示,从法律上来讲,小丽的父亲杨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虐待罪,通过法医鉴定之后,如果小丽的伤情构成重伤,按相关法律条例,将被处以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没构成重伤,也可以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