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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摇号集中分配400套公共保障房

来源: 燕赵都市报  
2013-05-07 09: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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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石家庄市政府相关部门将通过公开摇号集中分配400套公共保障房。2012年申请过廉租住房实物分配没有配租成功,目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轮候家庭,请赶快于5月7日至15日由廉租住房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记者了解到,此次分配房源不是新建和新竣工的公共保障房,而是原保障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或自愿放弃,腾空的住房共400套,分布市区11个小区。参加分配家庭为在2012年申请过廉租住房实物分配没有配租成功,目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轮候家庭。

  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称,上述家庭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请此次实物配租: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人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18周岁以下孤儿;2012年进入实物配租范围但自动放弃配租,现仍在限制申请时间范围内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分配程序方面仍延续此前石市公共保障房的分配流程,首先,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将各小区房源,按各区申请家庭数量按比例分配到各区。其次,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申请保障家庭打分排序的高低按志愿将房源分配到户。在房源选择上,申请家庭可以选择1至5个配租意向,每个配租意向只能选择一个小区,配租意向不得重复。分配到住房的家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须按时入住。如放弃配租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本次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收缴,实行“租补分离”政策,即承租保障家庭先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租住小区市场租金标准交纳房租,政府再按照保障家庭不同类型给予相应的补贴。

  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申请此次实物配租家庭,由廉租住房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申请表,申请时间为2013年5月7日至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有疑问可致电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各区咨询电话:长安区85999356新华区86952339裕华区86578228桥东区85996624桥西区83050274高新区85095016

  今年拟建成保障房2.5万套

  按河北省政府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2012年石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计3.69万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12000套、经济适用住房2400套、限价商品房4000套、棚户区改造17400套。

  2012年7月开始的市区范围内的公共保障房分配工作,从资格审核、个人申请、公开摇号、办理入住,保障房分配在阳光透明的环境下有序进行,随着民华家园、仁华家园、建华家园、秀玉家园、秀河家园、珍集小区等一个个公共保障房小区开始集中分配,许多低保户、低收入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圆了自己的安居梦。全年市区共分配入住保障房达到了5833套。

  2013年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8万套,竣工2.5万套,分配入住1.6万套。

  2009年前入住的保障房将销售

  记者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了解到,未来3年,石家庄市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1万套,每年新增政府拥有产权的保障房不低于当年新增保障性住房总量的三分之一,2009年入住的保障房将进行销售。

  在建设保障房的同时,石家庄市政府鼓励大中型企业在总用地面积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内,在不变更土地性质、供应方式及权属关系的前提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人员密集且住房困难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房。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属于单位产权,严格禁止向个人和社会销售,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办理个人分户产权。石家庄市政府介绍,除新建保障房外,将尽快组织2009年前入住的老保障房进行销售。在自愿的前提下,承租户可按财政评审的成本价购买有限产权,或按评估的市场价格优惠20%购买全部产权,可一次付款或分期5年付款。每年按计划安排一定数量保障房适时销售。

关键词:保障房,摇号,石家庄责任编辑:燕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