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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视力涉嫌消费欺诈 被指身份造假文号混用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13-05-06 1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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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调查:好视力涉嫌假冒中国驰名商标“产业基地”牌子花30万买的?

  一边是需要“包装”产品的公司,一边是有整套“包装推广技术”的机构。2003年11月,好视力眼贴生产基地——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新视明公司)被中国中医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制中心(以下称中医药研制中心)认定为科技产业基地。这一认证至今依然印在好视力的新品包装上。

  这家挂着中国中医科学院名头的机构究竟有何背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中医药研制中心已经更名为养生保健研究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产业处的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中医药研制中心实为该院二级单位科技合作中心的一个部门,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资格以部门名义在外挂牌设立产业基地。

  此外,上述科技合作中心负责人日前仍向以合作者身份致电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宣称,只要一年交30万元的合作费,就可以挂“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产业基地”的牌子。

  好视力的镀金不止于此。记者调查发现,在其产品包装上打出的“中国驰名商标”无据可查;而该公司2011年才获得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在其宣传中,时间被提前了5年。

  合作终止后仍在使用“基地”之名

  在好视力护眼贴的外包装上,“中国中医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制中心科技产业基地”的字样出现左下角比较显眼的位置。

  公开资料显示,中医药研制中心早在2009年7月改变了名称,更名为中国中医科学院养生保健研究中心,更名后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合作中心)直属管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2010年,科技合作中心还与从“神医”到“神骗”的张悟本有过合作关系。

  据媒体报道,张悟本曾被科技合作中心聘为客座研究员。张悟本“倒下”之后,中国中医科学院已要求科技合作中心终止其合作协议。

  在此之前,科技合作中心对外合作不断。

  1996年至2004年间,该中心对数十种中医药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进行了论证、推介和市场推广,帮助降低其产品进入市场的难度。而郑州新视明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就在此列。

  记者3月27日查询得知,科技合作中心与“好视力”眼贴的合作已经终止。在该中心的网站上,已终止项目信息中的第13条内容显示:认定郑州新视明公司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科技产业基地”的合作项目,于2011年11月7日终止。

  与“终止项目”相对应的是“合作中项目”,但记者在其中没有发现关于郑州新视明公司的任何信息。

  除了找权威机构进行认证外,好视力眼贴还在不断为自己“镀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就是其中之一。

  河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郑州新视明公司的确属于高新科技企业,不过这个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2011年才获得的,在2011年之前,该公司并不是高新科技企业。这与好视力官网上显示的2006年8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时间,相差了近5年。

  一年挂牌费30万合同一年一签

  资料显示,科技合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8月,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主办,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准,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科技合作中心网页上的信息显示,该中心主任是于海斌。他还有另外一个职位,兼北京中研国际医药公司总经理,“科技合作中心与北京中研国际医药公司以‘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方式统一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该科技合作中心是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法人机构。

  业内人士表示,对外以技术服务、产品研发、中介代理的合作成了该科技合作中心获取盈利的途径。

  好视力眼贴产业基地的认定得追溯到2003年。

  2003年11月,好视力眼贴生产基地——郑州新视明公司被中医药研制中心认定为科技产业基地。这个“产业基地”称号的含金量如何?

  据媒体2005年的一则报道,中医药研制中心网站上,在“产品论证、产品监制、产品推介”中规定:以“中国中医研究院”名义监制,每个品种每年监制费10万元。以“中国中医研究院医药保健品研制中心”名义监制,每个品种每年监制费6万元;监制期最短1年,最长3~5年,每年初一次性付清全年监制费。“挂牌经营”中规定:挂“中国中医研究院”牌每年合作费30万元,挂“中国中医研究院医药保健品研制中心科技产业化基地”牌合作费10万元。挂牌经营期2~5年,每年初一次性付清全年合作费。

  现在,该中心的网页上已经没有以上内容,但挂牌经营的情况仍在继续。

  4月15日,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合作者的身份,致电中国中医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制中心,希望谈合作的时候,该中心于主任称,中国中医研究院现在已经改名为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应的机构都改名了。对于挂牌经营相关的合作,他则直言不讳。他称,挂“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产业基地”牌一年合作费为30万元,会发一个合作期限的牌子,合同一年一签,一次性付清全年合作费。

  “挂牌之后,我们会把控产品的安全性及其提供成分配方。”上述于主任称,如果需要,还可以派一个驻厂监督员,薪酬由公司按当地工资水平发放。

  对于好视力公司之前的合作情况,他则没有多谈。

  4月16日,中国中医科学院产业处一位女性负责人称,科技合作中心对外合作有自己的流程,中心考察完公司之后,都应该要报到中国中医科学院进行备案。有些合作科技合作中心没有报,是自己弄的。科技合作中心是独立的法人,有什么事情直接和这个中心联系。随后,她以个人不接受采访、有事为由,挂断了电话。

  涉嫌假冒中国驰名商标

  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官网显示,2007年1月,好视力眼贴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作为产品的一大卖点,“中国驰名商标”也被印在了好视力产品的包装上。

  但记者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查询商品名称“好视力眼贴”时,没有发现任何记录。以“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名称检索的时候,发现该公司只是在2007年10月19日注册申请了商标图像为“梵悦”的商标。该商标作为普通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

  当记者以好视力眼贴的生产商——郑州市新视明公司名称进行检索时发现,有多达286条记录,其中包括“好视力”、“新视明;XSM”、"HAOSHILI"、“视之宝”、“眼睛形状图形”等多种商标。

  但这些商标的申请时间大多是在好视力宣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2007年以后,更重要的是,在中国商标网显示的商标记录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并没有发现有关驰名商标的存在。

  记者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河南省中国驰名商标情况汇总表的86个驰名商标中,并没有找到好视力和新视明,在企业名称一栏也没有找到郑州新视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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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好视力,消费欺诈,身份造假,文号混用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