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获悉,根据《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省物价局通知精神,自5月2日起,市物价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开展市直收费单位2012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同时进行每三年一次的新证换发工作。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收费单位,随到随审,我们将采取分时段、分部门的方式集中审验和换发新证。”该窗口负责人达志峰介绍,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办理时间为5月2日—5月31日;中介服务收费及其它经营性组织办理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医疗服务收费单位办理时间是8月1日—8月31日。
达志峰表示,对年审合格单位,市物价局将换发新版《收费许可证》;对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单位,将不予换发《收费许可证》,取消收费资格。 (记者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