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食品等几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将向股东发放一定数量的实物产品,消息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此举是上市公司在搞实物分红。
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应称,南方食品等几家上市公司发放实物产品的对象不包括全体股东,没有严格按照持股比例来决定发放数量,相关费用也不来自公司税收利润,不符合分红的一般特征。
南方食品也表示,此举主要是回馈股东,密切公司和股东的关系。是公司对股东的赠与而非分红。该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使用也是“赠送”一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鼓励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监会的一项重要政策。赠送实物产品是上市公司回馈股东的一种方式,法律本身没有限制,但是,上市公司更应该从为股东创造价值,让投资者得到实实在在经济利益的角度回报全体股东。(屈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