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河北省各地各单位开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昨日(4月18日),省卫生厅发布了《河北省2013年医疗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下月起,各地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医疗药品广告发布行为;6月至8月全省开展集中整治,各地对涉及的医疗机构要记录不良执业积分,直至吊销诊疗科目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药品要限期整改和暂停销售,对涉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涉及的企业和产品要予以曝光。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对象 1、未按照审查内容刊播、夸大治疗功效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 2、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变相发布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 3、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信息卡、宣传读物等方式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信息的。 4.利用标签、说明书宣传消毒产品治疗功效或扩大适应范围的行为。 5.冒用医疗机构、盗用专家名义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广告的行为。-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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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广告,虚假违法,河北 |
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