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副省长许宁在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上强调,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锐意改革创新,扎实努力工作,不断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更大进步。
许宁要求,要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族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起保障作用的交通、能源、水利、供电、供水等大型项目;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业;加大人才科技扶持力度,有针对性地为民族地区培养、储备一批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在民族地区从事科技开发、创办科技型企业;落实好支持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认真实施我省民族地区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将扶贫攻坚作为帮扶民族地区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继续落实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方面的各项优惠措施;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努力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真正形成尊重、帮助少数民族,各民族团结互助的局面。要强化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切实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民族工作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