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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3-04-18 08: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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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发出通知,启动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本届评选表彰活动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关于评选表彰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工作部署和省文明委2013年工作安排开展,旨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激励人们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各奖项标准是: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称赞。

  各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通过网络推荐、写信推荐等向所在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全省、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5月上旬,各市组委会提出拟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5月中下旬,省有关部门确定省级道德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建议人员名单,在省内主要媒体集中公示,报经省文明委审定后,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5月至8月,组织全省群众投票评选全国道德模范。

  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兴隆街5号112室,邮编:100031;电话:010-66025228,传真:010-66025536;电子邮箱:qgddmf2013@163.com。

  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省文明办协调处,邮编:050052;电话:0311-87907727,传真:0311-87904755;电子邮箱:hbddmf2013@163.com。

关键词:道德模范,评选,河北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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