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成龙:
不会做对不起民族的事
本报讯(记者关庆丰)昨天下午,成龙发微博表示自己不会做犯法的事,更不会做对不起民族的事,并称三言两语暂时说不完,希望有机会从头到尾说一遍。
“没想到捐房子的事情弄得沸沸扬扬,其实我很想找机会把这件事从头到尾讲一讲,因为是个很有趣的故事,只是三言两语说不完,要找合适的机会坐下来细细说。”对于网友及专家称此事涉及古建筑为文物,成龙捐赠举动或已违法,成龙表示:“请你们放心,成龙不会做犯法的事,更不会做对不起民族的事。在此一并谢过大家的关心。”
背景
徽派古建筑流逝之痛
新华社电由于保护上存在的不足,事实上徽派古建筑一直存在流逝的问题。1997年安徽省颁布《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规定动迁百年老宅需按程序申报。但是即使在《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颁布之后,皖南古民居依然难以改变被“外迁”命运。
有一些商人、民间收藏者利用当年相关保护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空当,向古徽州地区持有房屋产权的当地居民收购私人产权的古民居。这些古建筑,有的运到江浙一带进行异地重建从事商业活动,有的甚至流到国外。
2003年,皖南休宁县黄村的古民居“荫馀堂”就被拆成700块木件、8500块砖瓦、500块石件,被装进40个国际标准货柜,漂洋过海运至美国的埃塞克斯博物馆内,消息当时震惊全国。
而频频遭难的徽派古建筑的背后,凸显的是保护的困境与难题。首先是经费困难始终“掣肘”保护,对于没有工业支持的皖南部分县区,有限的财政收入无法支撑古建筑保护的巨额维护费用。
其次,即使引入社会组织参与运作,还涉及一个主要的法律障碍。黄山市建委古建专家陈安生告诉记者,位于集体土地上大量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即使是私有产权也不能自由转让。因为这类古民居的土地属性属于农村集体用地。
此外,黄山市的皖南古民居有6264幢,这些民居大部分产权仍属私人。这造成了矛盾:宪法保护私有财产,古民居所有权人有权居住,有的还想进行改建或扩建,变卖古民居内的一些珍贵文物。由于政府的监管在明处,私人的行动在暗处,因此,古民居和相关文物在私人手中受到破坏或流失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