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高长海被控因琐事将女邻居杀害,他涉嫌故意杀人罪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高长海于2012年9月22日11时许,在本市通州区一小区地下室,因琐事与29岁女子王某发生争执,高长海对王某采用扼压颈部、绳子勒颈等手段,致王某死亡。
高长海今年34岁,曾于2000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1年因犯强奸罪被判13年徒刑,2011年4月刑满释放。此次案发前,高长海在一家超市做促销员。他与被害人王某在小区地下室相邻而居。
“那天我收拾屋子,出去洗墩布的时候,墩布碰到她了,她骂我,说我不怀好意。”高长海在法庭上自称,他“没那意思”。听王某说要去找房东,高长海说自己着急了:“我有强奸罪的前科,我怕她一闹,别人查出来。我就拦住了她,把她拽进了我住的屋子,我想私下跟她解释一下。进了屋子,她抓我、挠我、踢我。我一时冲动用晾衣绳系了一个扣儿,套在她脖子上。”高长海说,双方争执过程中,他发现对方已经不动了,人没气儿了。
高长海随即擦掉了自己留在王某身上的指纹,把尸体拖到楼梯口,擦掉脚印后,他匆匆离开了住处。
案发后,警方很快通过地下室监控录像锁定了高长海。9月24日,高长海被警方抓获。
今天受审,高长海在法庭上一再解释,自己作案时没有“其他想法”。检方指控认为,高长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高长海的刑事责任,高长海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罪,系累犯,应当对其从重处罚。(记者 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