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4月7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开始启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
行动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定期复核审验。据了解,此次清理整顿重点清查内容为: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擅自改变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擅自增设培训项目、超培训范围经营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审批手续,乱发广告(简章)或涂改已审批的广告(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未经批准变更办学地址、设立教学点,与其他学校或机构联合办学等未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行为。
按照要求,对不具备基本办学办园(所)条件、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且未经许可的民办幼儿园(所)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查禁停办;对符合办学办园(所)条件、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限期补办办学许可证。市教育局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所)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未经审批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设民办幼儿园(所)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记者李云萍通讯员薛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