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我市公布了2013年房价调控目标,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新“国五条”首次落地细则中并未提及其他方面内容,业内人士表示,其他细则还在进一步研讨中。
根据2013年2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一季度最后一天,也就是3月31日,我市按期公布了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
市政府3月31日发布公告:“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今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大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房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新“国五条”在石家庄落地的细则中,并未提及是否对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个税等问题。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新“国五条”的本地细则已经收集了各方面的民众意见,因涉及多方面因素,目前还未确定,具体方案正在进一步研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