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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反腐联盟“官网”有寄望也有担忧

来源: 扬子晚报  
2013-03-31 1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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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佛山市近日正式启动网络反腐联盟,由佛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员包括知名网友、媒体代表、宣传部门人士、党校和佛科院学者等,这在全国地级市中应属首例(3月28日《羊城晚报》)。

  佛山市成立官方版网络反腐同盟,让人不禁想起曾热闹一时的民间反腐网站。2011年,国内多家民间反腐网站上线,其中以“我行贿了”网站名气最响,有的网站甚至因访问量过大导致服务器瘫痪。正当人们寄望于这些网站助反腐工作一臂之力时,打击却接踵而至,相关人士称公民反腐网站不合法,网友举报也容易“打草惊蛇”,于是,“我行贿了”网站通过备案不到一个月又被注销备案,于当年8月10日夭折。

  在我看来,网络反腐虽有不少弊端,但总体上还是弊小于利,至少,其弊端总没有贪腐横行的危害大。所以,对民间反腐网站应该规范,而不该因噎废食,应该“疏”,而不应该“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对佛山市成立网络反腐联盟感到欣喜。其一,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来做这件事,体现了官方对民间反腐热情和网络反腐败力量的重视,正在积极拓宽反腐败渠道;其二,这相当于官方认可网络反腐,客观上为网络反腐“正名分”;其三,在官方的指导下,网络反腐有望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尤其是纪委、监察局牵头,可以实现民间反腐与纪检反腐的对接——这一点非常重要,民间反腐网站的困境之一就在于,这边网友举报沸反盈天,那边纪检部门不予理睬,官方版网络反腐联盟则可以化解这一问题。

  当然,上述之“喜”只是理想状态,官方版网络反腐联盟怎样运作、成效如何还有待观察。坦白地说,对于这一新生事物,我在寄予厚望的同时还有一些担忧,准确地说是担心。一方面,官方版反腐联盟相当于对民间网络反腐的“招安”,“招安”本无不可,规范理所应当,但规范会不会变成严厉管制乃至变相压制?网络反腐联盟应成为名副其实的“反腐工程”而切不可变成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要善待而不能怠慢网民的反腐热情和举报,即使网民的举报有误,也要保护而不能打击举报人。另一方面,虽然由佛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但网络反腐联盟是否具有足够的“抗压性”?网民的举报五花八门,难免涉及位高权重的人物,外地网民也可能来此举报其他地方的贪腐现象,如此,网络反腐联盟势必要遭受各方面的巨大压力,能否扛得住压力,将是官方版反腐联盟会不会步民间反腐网站后尘的关键。

  新闻中有一个事例耐人寻味:佛山市网络反腐联盟成立于高明区人大常务副主任陆帜然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之际,此前6年,陆帜然多次被市民在网上曝光,直到最近一次曝光引起媒体强烈关注,才终于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这个事例既表明了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表明,网络反腐能否发挥积极作用,关键在于纪检部门是否积极作为。网络反腐联盟成立了,反腐线索有了,但若纪检部门不为所动,那么网络反腐联盟的作用和前景就让人不敢乐观了。(晏扬)

关键词:网络反腐,联盟,网站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