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卫生局与各县(市)区卫生局、爱卫办签署了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面禁烟。
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文化建设,规范无烟环境布置。对应设未设的禁烟标识要及时设置,对已损坏、不规范和不明显的禁烟标识要及时维护,确保醒目,切实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在开展日常控烟工作的同时,通过设置禁烟宣传栏、发放禁烟宣传资料、召开职工动员大会等形式,结合“5·31世界无烟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全体职工端正控烟态度,带动公众主动参与戒烟、劝阻吸烟,积极营造控制吸烟、关爱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戒烟门诊的作用,为就医患者、家属及职工提供控烟宣传教育和咨询、干预工作。
省卫生厅、省爱卫办今年也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抽查各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并在全省通报检查结果。